国旗设计初稿未进入初选 如何起死回生杀入正选

 

  《档案》的座谈会原始记录中有关国旗讨论部分全文如下:

 

  毛主席:过去我们脑子里老想在国旗上画上中国特点,因此画上一条,以代表黄河。其实许多国家国旗也不一定有什么该国家特点。苏联之斧头镰刀也不一定代表苏联的特征,那一国也有同样之斧头镰刀。英美之国旗也没有什么该国特点。因此我们这个图案(毛主席拿起五星红旗指着说)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毛主席讲完后大家鼓掌表示完全赞同)

 

  陈嘉庚:我从东北回来就很关心国旗问题。我完全赞同毛主席所讲的第三十二图案。

 

  梁思成:我觉得第三十二图案很好,而且与军旗也不相差很大。多星代表人民大团结,红代表革命,表示革命人民大团结。

 

  (其他人一致发言赞同第三十二图为国旗图样,并一致鼓掌通过)

 

  这是在第六小组3个初选方案之后,毛泽东别开生面提出的国旗初选第四案。

 

  根据9月23日统计汇总情况预测,复字第三号类型通过表决并无悬念。但不同声音的出现凸显出能否尊重少数人意见,以及能否在决策中发扬民主等问题,这势必引起毛泽东的重视。此时,毛泽东当然不愿看到国旗评选的民主性遭到稀释,尤其是他发现自己也牵扯其中。他要选一幅让全场一致通过的国旗图案。

 

  毛泽东首先否定了自己8月26日认可的有黄河的国旗图案。这突破了国旗须有“中国特征(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的评选标准。接着,毛泽东突破了一颗大五角星(代表共产党、解放军)独处旗面的既定模式,让对应于新民主主义四个阶级的四颗小五角星同时亮相。这么一来,符合其新想法的国旗图案自然非复字第三十二号莫属了。

 

  张治中曾说自己坚决反对有黄河的国旗图案,并在毛泽东的饭局上当面提出,又说自己在座谈会上首先表示赞成“现在的五星红旗”(《张治中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85年),不少人以为信史,演绎出“张治中与五星红旗诞生”的精彩故事。《档案》证明,张的话并不完全准确。他弄不清国旗图案的矛盾究竟何在,也没有机会参加毛泽东提出新国旗方案的座谈会。另有说田汉向毛泽东推荐了复字第三十二号,《档案》告诉我们可能性也不大,因为田汉作为召集人的9月23日讨论组根本没有提及复字第三十二号。还有说周恩来9月23日听毕第六小组秘书彭光涵的汇报,即令其赶制复字三十二号大图(甚至样旗),似乎周恩来先于毛泽东首肯并付诸行动,这完全不符合他的行事风格。

 

  我们认为,选用复字第三十二号是毛泽东缜密思考后的决定,第六小组提供的文字材料为其主要依据。不说别的,就前面提到的两个突破,除毛泽东外还有谁有此魄力。

 

  一个意外成就了复字第三十二号的逆袭。不然的话,中国国旗十有八九就是那面有一条黄河的旗,“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能否唱响真要打上大大的问号了。

 

  四、关于复字第三十二号

 

  复字第三十二号原创者曾联松,浙江瑞安人。1933年入江苏省立南京中学学习,1936年夏考入中央大学法学院经济系,后随学校内迁重庆,1938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40年12月,奉命撤离,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上海解放后,调至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工作。1949年7月,《征集启事》发表,乃积极应征,8月中旬将设计稿《国旗国徽与国歌》寄政协筹备会。9月27日经第一届政协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其设计的国旗图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1977年,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1985年,被批准重新加入中共。

 

  1949年8月24日第六小组初选出提交常委会审核的17张国旗图案,曾联松应征的国旗图案不在其列。

 

  下面是曾联松设计的国旗图案原稿,它并非复字第三十二号。两者的区别是复字第三十二号大五角星内没有锤镰徽。

 

  据第六小组秘书彭光涵回忆,“这幅图是在截稿前两三天才收到的。有不少人认为这个图案很有新意,但在五星内有镰锤不好,建议删去后可作为复选稿,印出来的图案是我根据小组意见重新画的图案”。

 

  曾联松国旗设计稿能够入选《国旗图案参考资料》,成为著名的复字第三十二号,第六小组径自对其大五角星中镰锤的删除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知道,镰锤类型应征稿因“无论其形式如何变换,总有模仿苏联国旗的感觉”而被摒除,少量入选的如第六小组所说“镰刀斧头的也要几个,这是前几天我们都主张要的”,只是某种类型的展示。如果曾联松的应征稿划归镰锤类型,入选的机会几近于零。后来的大翻转,还是应了“无心插柳柳成荫”那句老话。

 

  复字第三十二号实际排位第三。按照当时对9月23日分组讨论意见的统计,赞同(首选)复字第三十二号人数为5人。查对《档案》原始记录,赞同(首选)人数实为6人,复字第三十二号名正言顺位列第三。位列第四的复字第十五号“设计者朱总司令”(朱德),画图张仃”(复选图案除了后增的修正图外全部都是署名的)。按照前面的标准,此旗兼有模仿美国国旗及青天白日旗之嫌,本不可能发生奇迹。恰好第一、第二之后,第三顺位登场。

 

  据第六小组统计9月23日讨论的结果,“主张采用复字第三十二号的有胡厥文、李烛尘、雷荣珂等15人”。这里的15人乃赞同复字第三十二号为首选、备选国旗方案者之和,列举姓名的3人皆属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领袖。

 

  且看这几位独具慧眼者对复字第三十二号的评价。胡厥文、李烛尘:“简明而意义深长。”雷荣珂:“中国人民的大团结。”还有未详姓名者也认为“表示中国人民的大团结”。《国旗图案参考资料》38幅图案的说明中没有出现“团结”之类表述,毛泽东称复字第三十二号“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不知是否受到他们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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