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首次主动出击:打得日本措手不及
战区和军兵种的公共事务部门则本身就处在本级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之内,与军法官等部门一样同属于特殊参谋部门(special staff),直接向联合部队的指挥官负责,并直接参与本级军事行动和突发事件的新闻策划和危机公关处置。
这种编制体制优势使这些国家的军队公共事务部门直接掌握各种信息,参与决策程序,并直接导致产生了第二个特点,那就是公共事务部门的运行程序规范,反应迅速。
笔者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查阅到英、美、加拿大、北约等国家和组织的公共事务条例,这些法规条令对公共事务部门的职权和运行程序都有着清晰的规范,当然能够保证公共事务部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做到信息发布的统一对外。
重大险情主动及时发布会成常态还是"昙花一现"?
对于中国军队公共事务部门的体系设置笔者一直没有搞清楚。在这一轮军队改革之前的四总部体制之下,中国军队的公共事务部门种类繁杂、名称多样。
在总部层面有国防部新闻事务局、国防部国际传播局、总政宣传局、总政对外宣传局等等,在下一层级各军区和军兵种也都有自己的宣传部门体系,有的个别军兵种还设置了新闻发言人。
如此众多的公共事务部门之间如何划分职责权限,各个部门之间是否有比较清晰的协调程序以保证统一对外,它们是否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之内以确保其及时获取信息并直接参与军事行动新闻和危机公关策划,众多的部门必然会产生官僚体系内生的部门间掣肘,并影响到信息发布和危机公关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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