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党攫取德国政权真的是“民主政治的结果”吗?

 

  【布吕宁政府:总统独裁的产物】

 

  德国政治走向的重大转折是米勒总理的下台。社会民主党自杀性的辞职行为,给德国带来了无穷后患。

 

  1930年3月27日,由社会民主党赫尔曼·米勒领导的内阁宣布辞职,历史学家们认为:“这一天是魏玛民主制度真正垮台之日。那时,这不仅仅关系到一个联合政府的结束和总理的更迭。1930年3月27日这天开始了不具备议会多数的执政时期,更加不幸的是,这天决定了整个政党国家的命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希特勒和纳粹党还远离着德国的政治生活中心,纳粹党在议会中仅占2.6%的席位(12席),是绝对的少数派,但德国实际的独裁统治已经开始了。

 

  3月30日,兴登堡直接任命中央党国会党团主席海因里希·布吕宁为德国总理,这样,布吕宁成为非议会任命的少数派政府总理。很显然,一个少数派总理的施政纲领很难得到议会的支持,布吕宁不得不更加依赖于寻求总统的支持,原本对议会负责的内阁总理,就变成了对总统个人负责,一旦失去总统支持,政府便难以为继了。

 

  布吕宁是一位严肃的政治家,他面对的兴登堡总统却是一位顽固不化的老人。布吕宁先后在解散“钢盔团”和与社会民主党建立联合政权的问题上开罪于老总统,而兴登堡的眼界“从来就没有越出19世纪普通的普鲁士军官水平”,这个右翼的老总统因种种原因不愿意看到一个有左翼色彩的政府。他渐渐对布吕宁不满起来。

 

  随着世界经济危机对德国经济冲击的加重,到1932年3月,德国已有610万登记失业人口,布吕宁政府左支右绌,竭尽全力也无法扭转德国的经济形势,尤其在当年5月20日颁布的一项垦殖法令,彻底激怒了兴登堡。5月29日布吕宁在觐见总统时,总统给了他一张纸:“一、由于政府太不得人心,它已不再享有从我处获得发布新的紧急法令的许可。二、政府已不再享有从我处获得作出人事变动的权力。”

 

  历史学家们认为,宪法第48条款“是宪法制定者们仅仅考虑到在类似内战的情况下发生威胁到公共秩序与安全的骚乱而制定的,如今却沦为无妥协能力的政客处理日常政务的廉价处方”。5月30日,布吕宁政府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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