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这封信彻底让“台独”分子很高潮了...
台湾“国史馆”全新改版档案史料文物查询系统于5日上线,第一批上网开放5万件蒋介石档案(简称“蒋档”),总数超过26万件的蒋介石档案预计4月底全部上线;陆港澳人士可上网阅览,但依照目前岛内规定,陆港澳人士仍不能在馆申请阅览档案。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月3日消息,“国史馆”馆长吴密察在当天记者会上称,除部分私人照片、书信因著作权等因素须到馆阅览外,其余均可上网供各界阅览。但蒋介石档案中有1300多件“党务类”文件仍无法上网,必须亲自到馆阅览、抄录或复制。
另外,记者会上展示了一些档案,其中有一份蒋介石的电报中提到“台湾只是我国的托管地”,这句话竟让“绿委”借机发挥,妄称台湾不属于中国。
自去年8月起,“国史馆”推行“馆藏档案史料开放应用要点”,导致史料调阅成为争议焦点。依据这个“要点”,不具有“台湾公民”身份的香港、澳门及中国大陆居民要阅览“国史馆”的档案资料将受到限制,由于这是民进党执政后采取的新措施,这一规定公布后立即引发外界联想。吴密察在3日的记者会上多次提到,限制陆港澳人士到馆调阅史料,是根据台湾“政府信息公开法”第9条的规定,即“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在中华民国设籍之国民及其所设立之本国法人、团体,得依本法规定申请政府机关提供政府信息”。
1月3日,台湾“国史馆”馆长吴密察召开记者会。
1月3日,台湾“国史馆长”吴密察召开记者会,说明“‘国史馆’查询系统全新改版上线”。
吴密察称,蒋介石档案是“国史馆”典藏档案中使用率最高的档案,分为11个系列,共31万件。目前,“蒋氏宗谱”、“家书”、“照片”、“文物图书”及“器物”等5个系列,因未含机密档案,已上网供人阅览,其中有些已经出版成书;总数26万件的档案,包括“筹笔”、“革命文献”、“特交文卷”、“特交档案”、“特交文电”及“其他”6部分,经过本次清查,含机密档案16万件,占61%。
吴密察还表示,档案管理相关法令规定,机密档案须经过解密手续才能提供使用。蒋介石档案入藏“国史馆”数十年间,没有系统性地将机密档案解密,只在偶而要编辑出版史料集时才挑出来做极为零星的解密,其数量不及1%。这次“国史馆”系统性地将全部26万件档案一件件检视,只要是当年被标记为机密的档案,就函请原机关审酌解密;解密工作的最后一个阶段,有望在今年1月中旬函送各机关。
吴密察称,若行政手续顺利,将在此后每个月月底上线5万件档案,预计今年4月可以将相关的蒋介石档案的所有数字文件上网;不过,除了部分私人照片、书信等因著作权或相关权利约定等因素必须到馆阅览外,其余大多数都可网上阅览,台湾民众可不分地域,共享政府信息,并促进学术研究。
他补充道,有少数档案即使“国史馆”函请原机关审酌解密,但如原机关没有同意解密,仍不能开放;还有少数档案阅览有限制,例如,因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必须做抽离或需要遮蔽,这次上线的5万件档案中,有90件属于这种情况。
此外,针对外界关切的陆港澳人士阅览受限问题,“国史馆”审编处处长周晓雯称,若是上网的数字文件,就没有对象限制,在网络上都可以随意浏览。
吴密察则多次强调,限制陆港澳人士到馆调阅史料,是根据台湾“政府信息公开法”第9条的规定,即“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在中华民国设籍之国民及其所设立之本国法人、团体,得依本法规定申请政府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因此依照目前法令,陆澳港人士不能申请阅览档案。至于已经上网的数字文件,吴密察称,“这不是陆港澳的问题,我们已经向全世界进行‘无国界’服务,计算机没有特别区分是陆港澳还是美国人,因为已经上网。”
另“国史馆”‘开放要点”还规定“平等互惠之‘外国人’”可以到“国史馆”查阅资料,台湾《旺报》4日称,根据“法务部”的解释,未具申请权的陆港澳人士,可依照所谓“平等互惠”的精神,经由“请求”的方式申请,但进行的方式采取“个案审酌,非通案性提供”。
吴密察还在当天记者会上提到,1300多件的“党务类”档案,文件实体仍保存在国民党党史馆,“国史馆”当初取得党史馆同意,在执行数字典藏计划时将“党务”档案数字化;原本计划此次能一并上线,但发函询问国民党时,却遭到拒绝,使得档案开放缺掉一块。他还称,过去是“党国”不分的时代,希望实体档案如今能回到“国史馆”。
学者:作茧自缚的新制度
“国史馆”的“新规”令学者阅览受阻,引发两岸历史学界不满。
去年12月,国民党“立委”林为洲“‘国史馆’档案阅览新制争议公听会”,邀请数十名学者、师生参会,但“国史馆长”吴密察却未出席,随后他们以“一群关心及捍卫学术自由的学术人”的名义,再度公布一封致《作茧自缚的新制:给“国史馆”方的公开信》。
公开信中写道,“国史馆”自实施阅览新制后,强调国民政府档案、蒋档与事略稿本、革命文献等均陆续开放,并部分上网公开,乍看之下似较以往开放,但上述历史档案大多已公开出版印行多年;况且前几任馆长任内,并无阅览限制,前馆长吕芳上更曾表示开放蒋档影印,不知为何可视为阅览新制实施后的政绩?
公开信中还指出,关于陆港澳人士是否可以调阅档案一事,根据“法务部”解释,这没有涉及“个人资料法”,且“档案法”优先适用“政府资讯公开法”,因此并无限制申请对象与资格。
林为洲认为,以两蒋档案而言,多数档案已超过30年年限,既非一般“政府机密”,也已达到解密门槛,况且两蒋都已过世,相关档案根本不适用于“个人资料保护法”的限制。
世新大学通识中心教授李功勤则认为,限制陆港澳学者调阅史料,是一种具有针对性、目的性以及歧视性的做法,排除特定地区民众使用信息或进行学术研究,扼杀学术自由。国民党“立委”陈学圣直言这是“逢中必反”,“国史馆”的从严处理不免让外界感到“过度政治化”。
国台办曾就此问题表示,这件事情背后的政治因素,大家应该都看得很清楚。而早在去年8月,大陆国台办就强调,大陆第二历史档案馆(位于南京)一如既往,欢迎台湾同胞来馆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