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丹与仁丹背后的中日商战
核心提示:眼看人丹要将仁丹打败,便耍起霸权,加上人丹与仁丹在包装和主治上相似,日商屡次控告人丹是“冒牌”“侵权”,要挟中国政府勒令停产。
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后,日本侵占中国台湾省。一个叫森下博文的日本军人,看到台湾人用砂仁等中药制造清凉解暑药很有效,就从当地居民那儿学到了这种制作方法。回日本后,他求教于药剂师及汉方专家,通过不断实验和改进,制成了仁丹。
仁丹的处方成分为甘草、桂皮、茴香、生姜、丁香、益智仁、砂仁、木香、薄荷等,再配以芳香精油,制成小红丸。由于服用方便,有一定疗效,到1905年仁丹逐渐在日本成为畅销药和家庭常备药,并开始向中国出口,一时间中国各大城市都有仁丹广告。
再说人丹,发明人是黄楚九。1888年,16岁的中医世家出身的黄楚九从浙江余姚随母亲来到上海,从卖药小贩做起,赚了第一桶金,几年后开设了中法大药房。辛亥革命前夕,黄楚九看到抵制日货带来的机遇,仿中国古方“诸葛行军散”,参考自家祖传的“七十二证方”,反复筛选,自拟了一张处方,以薄荷脑、冰片、丁香、砂仁、麝香、桔梗、樟脑、小茴香等为主料,自制出红色小药丸,取名“人丹”,寓意以人为本。黄楚九为此创设了一家龙虎公司,人丹商标用龙虎为图案,称为龙虎人丹。龙虎人丹除有清凉解暑,和中止呕外,还有芳香开窍,健脾开胃之功效,比仁丹的处方更为合理。
人丹上市后,黄楚九不惜重金大做广告,凡是贴着仁丹广告的地方,都贴上醒目的人丹广告,产品包装上还印有“中华出产”“完全国货”,以与日货仁丹区别,实际上是利用了国人当时抵制日货的心理。人丹在经营上也比较灵活,价格上比仁丹便宜,还可以赊售。于是人丹的销路火爆,大有取代仁丹之势。
日本人也不甘示弱,想出鬼点子,在仁丹广告及说明书上用中文、英文、蒙文、满文、藏文、回文等6种文字,以显示其世界畅销,但是怎么折腾,仁丹还是不敌人丹,渐渐落败。眼看人丹要将仁丹打败,便耍起霸权,加上人丹与仁丹在包装和主治上相似,日商屡次控告人丹是“冒牌”“侵权”,要挟中国政府勒令停产。黄楚九也不甘示弱,聘请上海著名律师,与日商打起官司。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法院经调查取证,反复权衡,1927年做出终审裁决,判定人丹与仁丹各不相干,可同时在市场上销售。诉讼让黄楚九损失10万余元,但“人丹”名声大振,销量倍增。从此人丹在中国人心目中不仅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家喻户晓,而且各商家争抢销售,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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