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汪东兴劝某大人物:别按江青意见办
1967年10月中旬,组织上为江青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调来一位女护士,她的名字叫周淑英,江青叫她小周。
周淑英中等身材,圆圆的脸庞,健康的身体,大而有神的眼睛。性格虽然不太活泼,但她爱说爱笑,笑时就露出洁白的牙齿。她留着一头标准的军人短发,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她出身于贫民家庭,用当时的话说就是根儿红、苗儿正,对党、对毛主席有着深厚的感情。她为能调到中央机关工作而感到光荣,凭着一种光荣感和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工作。
江青醒着的时候,小周伺候她吃饭、吃药、喝水、吃水果、按摩、打针、洗澡、冲牙、换衣服,跟着她出去开会或活动;江青睡觉以后,小周还要为她洗衣服、熨衣服、测气温、看风向……繁重的工作和严重的睡眠不足,使得小周疲惫不堪。没有过多久,她就变得面黄肌瘦了,活泼的神情不见了。她即使是到了那个样子,还是强打精神,硬撑着坚持工作。
1968年秋冬之交,江青患感冒发高烧,小周废寝忘食地精心护理她。晚上江青睡在床上,小周就坐在地板上守候,在漆黑的屋里既不敢打瞌睡,又不敢弄出任何声音。黑天陪护,白天还照常工作。江青平时就好出汗,发烧时出汗更多,稍出一点汗,就叫小周换内衣、换被子,把换下来的被子立刻抱到外边晾晒。有时来不及晾晒就用电熨斗熨干,准备了六条被子都倒不过来。就这样,小周五天五夜没有合眼。有一次,她给江青送饭时困得睁不开眼,迈不动腿,迷迷糊糊、跌跌撞撞地向前挪动。有好几次摔倒在地,昏睡过去。我们看在眼里,心疼得直掉眼泪。
有一天中午,小周到机关食堂吃完饭,骑着自行车回10号楼时,由于精力和体力不支,一下子撞在一棵大树上,人跌倒在地就一动不动地睡着了,直到被别人发现后,被搀扶着回到10号楼。
1971年,小周已经过了结婚的年龄。有一天,她对我说:“老杨,我找了一个对象,我们打算最近结婚。现在江青同志身体比较好,我想这几天抓紧时间办事,最多请五六天的假。我不敢跟江青同志说,拜托你跟她说说,她同意,我们就办,如果不同意,再拖一拖,没有关系的。”
男婚女嫁是人生的大事,小周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我想任何当领导的都会支持并表示祝贺。但是,江青这个人与常人的思维方式不一样,她最嫉妒别人结婚。我想,对这位护士的结婚请求,江青同意的可能性很小很小。
一天下午1时许,江青起床后,吃了麦片,到办公室办公(她睡了一大觉,起床后是一天中情绪最稳定的时刻),我去向她请示小周要求结婚的事。
没想到,江青的回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她说:“那好哇,这是一件好事,我同意,成人之美嘛,向她表示祝贺!”
江青放下手中的文件,又问道:“什么时候结婚?请几天假?”
我说:“你这不是同意了吗?她想最近几天就结婚,准备请五六天的假,办完了事马上回来上班,她不想过多耽误工作。”
江青说:“结婚是终身大事,多休息几天没有关系,我现在身体还可以,结婚很累人,多休息几天。”
我高兴地说:“我代她谢谢江青同志。”
江青说:“你叫她到我这来一下。”
小周来到江青的办公室,江青当面向她表示祝贺,并送给她两块布料,作为结婚礼品,小周很受感动。
可是,当小周离开钓鱼台10号楼的时候,江青突然改变了态度,开始大发脾气了。
她的下颚往前伸着,嘴唇打着哆嗦,厉声厉色地说:“这个小护士,她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在我精神、身体都不好,正需要她的时候,居然离开我,结什么婚?在她的心目中,一个男人的地位和分量,比我这样一个政治局委员还重要。为了革命工作就不应该结婚,不应该生孩子!你们告诉她,她既然走了,不管我了,伺候她的男人去了,就不要再回来了,守着她的男人去吧,我不想再见到她!”
那时,由于通信联络不方便,对江青后来的态度我无法告诉小周。小周后来还是没有逃得了厄运。
我记得1971年11月份,江青突然提出叫小周到中央办公厅江西进贤县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小周到了五七干校不久,江青又指使一位大人物把小周押送回京。
当时汪东兴劝那个大人物不要按照江青的意见办,如果按照她的意见办,将来会被动的。那位大人物说:“这是首长交代的事,一定照办。”
汪东兴说:“你一定要坚持按照江青的意见办,你就给我写一个收条,说明你已按照江青的意见从中办五七学校把小周带走了。”
小周一到北京,就被送到西部某处,关进一间小房子里,窗子用木板钉死,还专门派了两位女同志“负责她的生活”,解大小便都由两位女同志跟随到厕所。可怜的小周从此就失去了人身自由。
小周被突然的打击搞得糊里糊涂,她在那间黑洞洞的屋里大声问看守:“我犯了什么错误,为什么把我单独关在这间房子里,不能自由行动?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两位看管小周的女同志,其中有一位很同情小周,对小周说:“我们什么也不知道,好好休息,保全自己,将来会搞清楚的,你千万别做傻事。”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周仍不见什么动静,急了,大声疾呼:“这究竟是为什么?把我不明不白地关在这里?如果一个人犯了天大的罪总得审讯吧,为什么到今天也没有人来问问我。”
小周这样一闹腾,惊动了公安部的一位副部长。
他问了小周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1969年6月,你跟随江青到上海,一天早晨江青起床以后,你在江青的卧室拉开了几扇窗帘?看到什么了?另一个问题是:1970年在庐山党的九届二中全会期间,毛主席住在哪儿?林彪住在哪儿?
小周认为这两个问题问得莫名其妙,便说:“在上海时,江青的卧室拉开几扇窗帘,要看时间的早晚、天气是晴是阴,以及江青在不在卧室而定,天气晴朗就少开几扇,天气阴就多开几扇;江青在卧室就少开几扇,不在卧室就多开几扇。多开几扇或少开几扇窗帘还会有什么问题吗?至于在庐山,毛主席住在什么地方,你去问汪东兴、张耀祠同志,我知道也不能讲,这保密。林彪住在什么地方,我没有去过,不知道。”
天真无邪的小周哪里知道,问的这两个问题正是江青诬陷小周是林彪的特务的两条罪状。
这位副部长听了小周的回答,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了。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1969年6月,在上海。一天中午,小周伺候江青起床时,按惯例顺手拉开一扇窗帘,这时有两个哨兵巡逻,从窗外走过去,小周并没有注意到那两个哨兵。江青却犯了疑,当天下午,江青叫我打电话把张春桥叫去,江青问他:今天中午有两个人从窗外走过去,是什么人?他们有什么企图?查清楚立即告诉我!
第二天,张春桥到江青的住地报告江青调查结果。张春桥说:“昨天中午从你窗外走过去的那两个人是保卫你安全的两个哨兵,没有发现什么不轨行为。我已告诉他们,以后哨兵巡逻时,不要离你的窗户太近,以免影响你的休息和办公。”
当时江青相信了张春桥的调查,以后再也没有提起此事。
两年过去了,林彪叛国出逃,江青又提起那件事,硬说那天是小周和空四军联系好的(空四军是林彪集团成员王维国领导的部队),趁江青起床拉开窗帘之机企图用枪打死她。
再一件事就是1970年在庐山召开党的九届二中全会期间,有一天,小周同两位工作人员趁江青休息时间,到离江青住地只有200多米远的小卖部买了一支牙膏和一块的确良布,来去只有十几分钟时间,不料被“四人帮”在上海的亲信徐景贤和王秀珍看见了,便向江青告密说:怀疑小周在庐山期间到林彪的住地去过,给林彪通风报信。
这两件事情原来有这样的背景,任凭小周多么聪明,绞尽脑汁也想不到这样复杂。
又过了几个月,对小周的“问题”没有人问津,小周忍不住了,又大哭大闹一顿。果然惊动了我前面提到的那位大人物。他去了以后,对小周慢条斯理地说:“听说你闹得很厉害,是怎么回事?”
小周趁这个机会诉说了自己无处诉说的心里话,她说:“我给江青当护士时,尽心尽力地为她服务,努力工作,我对党是问心无愧的,我对江青也是问心无愧的,你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我?”
那位大人物听了以后说:“你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相信党嘛,我们的党是光荣、伟大、正确的党!”
这时,小周看见那位大人物的警卫员也在一旁,便提高了嗓门:“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对党从来没有怀疑过,但是,任何时候都应该实事求是,不冤枉任何人。”
小周故意提高声音,是想让那位大人物的警卫员听到,好让他把自己关押在什么地方的消息传出去,以唤起曾和她一起工作过的同志的同情,替她说话,为她申冤。
我们和小周一起工作过的同志,都对小周的不幸遭遇愤愤不平,同时,也感到人人自危。我们都在考虑同一个问题,如果继续在江青处工作,谁也逃脱不了跟小周一样的下场。我们实在控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压抑不住内心的怒火,想寻找机会发泄发泄。
终于有一天,汪东兴到钓鱼台10号楼办事,我们几位工作人员拉住他,不让他走,请他听听我们的意见。汪东兴只好坐在小会客厅耐心地听大家发言。大家纷纷问道:“小周有什么罪?为什么那样对待她?小周的问题不解决,我们也不在这里干了。”
汪东兴听了我们的意见以后,说:“小周究竟有什么问题我也不清楚,我了解一下,你们别着急,她的问题总有一天会解决的。”
汪东兴回到中南海以后,把小周的事,向毛主席报告说:“我刚才到江青同志那里去了一下,那里的工作人员的心情不平稳,就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毛主席问:“为什么?”
汪东兴说:“江青同志原来有个护士小周,被隔离审查了,江青同志怀疑她有问题。江青同志那里的工作人员证明小周是个好同志,没有任何问题,纷纷要求把小周放出来。”
毛主席听了汪东兴的汇报,很生气,立即指出:“江青不应该无根据地对待一个孩子,从哪里抓起来的,还放回哪里去!”
1973年初夏,我们听到小周被释放的消息,十分高兴。但是,没过多久,我和江青的警卫员周金铭也被江青以莫须有的罪名打成了“反革命”,送到中央办公厅江西“五七”学校劳动。
我记得到了“五七”学校以后,有一个星期天,我和大周到小周所在的连队(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小周是从五七学校抓走的,释放以后又被送回五七学校)去看她。小周看到患难与共,久别重逢的战友,像小孩子一样大哭起来,我们两位男子汉也禁不住地哭了起来。我们既为小周的获释而高兴,又为小周的不幸遭遇而难过。
小周后来流着眼泪对我们说:“关押我的时候,有两个女同志,其中一个对我态度比较好,另一个对我态度不好。她经常对我说:‘你要老实交待问题,不要走向党的反面。’我对她说:‘我没有问题,你叫我交待什么?我这个人永远也不会走向党的反面。我始终是忠于党,忠于党中央,忠于毛主席的。’当时,我觉得太冤枉了,太难过了,真的不想活了。我结婚时,江青送给我两块布料,一块蓝的一块灰的。我看到这两块布就气得不得了。我用一条蓝头巾包得好好地给江青退了回去,凡是她的痕迹我一点也不留。不知道为什么,我退给江青的布料、头巾,又给我退了回来。当我看见又把东西退了回来,一气之下,拿起剪刀把布料剪了个粉碎。”
我向小周解释了那些东西退回来的原因:当时,汪东兴对我说:“小周退给江青的东西如果江青收到了,非更加激怒了江青不可,江青一定会往死里整小周不可。”所以,我又把东西退给了小周,这也是为了保护小周,免受更加残酷的迫害。
小周说:“当时我是有话无处说,有冤无处申呀!我真的想一死了之。我的情绪坏到了厌世的程度了。我房里有绳子,不想再活在世上了。后来我又想,作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应该相信党组织,相信党中央,如果我死了,真的就说不清了,我终于活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