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上庭时的素描画像。
一级谋杀?
在该案的一年多的调查、审理过程中,案情多次反转。
最初,张天一作为第一被告人,被控四项罪名,分别是绑架、一级谋杀、绑架勒索赎金和对尸体不敬。孙家人在与加拿大警方沟通时,警方曾在2016年3月和11月向他们确认,张天一被判一级谋杀是没有问题的。
但在今年2月,该案公开宣判前,检方与张天一方达成一致,只承认较轻的误杀罪,非法拘禁和勒索。据现行法例,误杀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但一般会被判囚四至十五年,视乎案情而定。
2017年2月21日,在北温哥华高院,法院宣判张天一获刑十四年。
根据加拿大法律,在宣判前,嫌犯出庭时可以自由挑选所着衣物。张天一穿了一身笔挺的西装。
而此前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总是穿着红色的无领囚衣出现,有时是真人,有时是在拘留所的视频转播。他的头发、胡须都比此前要长。
在北温哥华省法院窄小的法庭里,黑袍白领的法官问他,你是张天一吗?他回答是。然后开始全程沉默,听着中文传译为他翻译法官和律师的发言。庭审结束时,再说一句OK。每每如此。他的家人也从未在庭上出现过。
孙家的代理律师郭靖说,张天一行使了他的沉默权,在几十次提审中,他几乎没说过话。他拒绝陈述一切事情,包括当时别墅内的情况、同案犯的情况等,只通过律师释放了少量信息。而西方法律尊重嫌疑人的权利,他不说,就无法强迫他。
没有口供,加拿大警察只能通过通话录音等少量的信息,进行漫长而困难的取证。他们无法知道封闭的地下室里发生了什么,或者张天一释放的信息是否真实,以及其他同案犯到底是谁,现在在哪儿。“这个案子本身为什么说孙家的人极度地失望,因为警方他的能力是有限的。”郭靖解释。
“明明是他接近孙鹏,找他去别墅,打电话敲诈,搬运尸体,这都不能判他一级谋杀吗?”从“一级谋杀”到“误杀”,在另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里,孙家人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反转。
但根据加拿大法律,“一级谋杀”必须是精心策划的预谋杀人。只有确定张天一在策划绑架时就想置孙鹏于死地,才能判断他是“一级谋杀”。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点,那就只能是“误杀”。根据他们的无罪推论精神,一切疑点的利益都属于被告。
因此加拿大警方在结案陈词中写道,他们最终认定,张天一并没有动手杀孙鹏,也不希望他被杀,但张天一确实把孙鹏送到了最终动手的那个杀手手里,并且谋杀发生时,他在场。在孙鹏死亡之后,张天一和其他人一起移动了孙鹏的尸体,试图使自己与罪行绝缘。
飞赴温哥华的孙鹏父母对此毫无办法,富人的体面、国内的经验在这里都失效了。他们只能一次次面见加拿大警方、检察官,整天急躁地讨论,或者窝在一个地方呜呜咽咽地哭。
他们从来没见过张天一,这到底是个什么性格的人?他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切都是陌生的。事发后,他们早把那辆白色宾利卖了,当初买给孙鹏的别墅,他们也计划马上卖了。
这个案件中,参与策划、绑架、运尸等过程的,还有7名加拿大籍男子。
另一疑犯Hiscoe目前也与检方达成了一致,承认绑架罪。在联合协议里,警方和他的律师都接受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案犯20岁的Dyllan Green及18岁的Jacob Gorelik,因为声称自己对搬运东西为何物并不知情,已经被检方撤销控罪。
直到宣判当天,还有至少四个涉案人员,无人知道他们的身份和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