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调查手段高 遭哥们抢着揭发
2012年,云南省纪委在调查另一起案件时,曾经找雷毅谈话核实相关情况,雷毅认为是在查其他人,绝对不会查到自己身上,因而在调查期间继续大肆收受不义之财,还向某证券公司杨某索要了100万元人民币。
雷毅在敛财的过程中,可谓是用心良苦。如让他人代收,只收现金和第三方银行卡,及时转移赃款等。
他自认为手段高明,行为隐秘,反调查手段高。例如,在向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某收取一笔830万元的贿赂款时,雷毅让另一行贿人杨某前往收取,并让杨某分多次交给雷毅的弟弟雷某。在境外收受了外币贿赂款后,雷毅让其弟雷某以办公司的名义将该款存于境外账户。雷毅还多次让其弟雷某采用办公司、投资股权、购买房产等方式转移赃款。
雷毅藐视党纪国法,不顾国家三令五申,仍然违规购买、使用一辆价格为279.8万元人民币的“奔驰S600”轿车和一辆价格为118万元人民币的“路虎发现者4”越野车等超标车辆。
在作案之初,他就多次向法律界人士咨询和求助,寻找逃避法律惩处的方法。然而,他的一切规避手法都是枉费心机,他精心构筑的“防火墙”在办案人员的分化瓦解下迅速被击破,他苦心经营的不义之财不但没有发挥他想象中的作用,反而成为让他钻进牢笼的铁证。
在雷毅出事后,昔日前呼后拥讲哥们义气、讲道义的“座上宾”们却抢着检举揭发他,根本没有因昔日的“海誓山盟”而有丝毫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