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毅一案信息披露的几道阶梯
相对于新闻机构对雷毅一案的挖掘和兴趣,云南官方对案情披露言简意赅。
最早在2013年7月5日,云南省纪委通过新华社云南分社官方微博发布了雷毅“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的一句话信息。
当年8月7日,因为司法机关要对当时还是人大代表的雷毅采取强制措施报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检察院的报告中进一步透露了雷毅一案涉及受贿的部分金额及案情。
2014年1月24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其中涉及雷毅的信息是截至当时官方最详尽的披露,亦不过数百字,“雷毅利用担任云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2411万元、美元30万元、港币85万元、新加坡币50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经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雷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直到半年后,《中国纪检监察报》以“贪腐案例剖析”为由,详细披露了雷毅案情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