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厨师轮奸某高校女生 分别被判11年和9年

  判决:

    不构成轮奸被驳回

    刘某的辩护律师介绍,刘某是家中独子,案发前一直表现良好,曾表示案发前并没有跟郑某预谋强奸,只是实在无聊想去街上转转,一时冲动犯下此罪。

    一审期间,律师曾提出,刘某因为身体原因强奸未遂,因此本案不能定性为轮奸。

    海淀法院一审时认定,郑某和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考虑到轮奸情节及刘某犯罪未遂,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1年,刘某有期徒刑9年。

    刘某认为自己不构成轮奸罪,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近日,一中院认为刘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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