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拍即合,郑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刘某去北大校外的饭馆吃饭。吃完饭,两人回到北大。过了一会,觉得无聊,郑某又提议“出去转转”,决定“看看有没有单独走的女的”。
证据显示,2012年6月25日凌晨2点多,郑某驾驶电动车带着刘某再次出门,在北大校园里转了一圈后从北大东门出了校门。在东南门外的天桥下,郑某看见被害人小美在路边行走。
刘某供述,当时,郑某说“那儿有个妞”,并把对方截了下来,挟持到北大东门外的小树丛进行强暴。
刘某承认自己看到了郑某的强奸过程,还听到郑某说“不许喊疼”。
当时天上下起了雨,郑某强奸时,刘某还走过去帮他打着伞。之后,刘某也试图强奸,但因身体原因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