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正制定 专家:完全建立需5到10年
顾云昌呼吁尽快修订《房地产管理法》,出台《住房法》:“《房地产管理法》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有很多不合适的条款需要进一步修改;与此同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把《住房法》建立起来,保障所有的城市居民都能实现住有所居。”
据顾云昌回忆,制定《住房法》的想法早在20多年前就有人提过,大概在十几年前,原建设部牵头起草《住房法》,这在当时也是原建设部的主要任务之一。但是后来这项工作又停止了,“没有人再弄,顾不上或者还没有想好,都有可能。”
最新的消息是,《住房法》或将提上日程。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22日,新华社发布的《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明年房地产市场新动向》的文章中首次提到了《住房法》。
新华社援引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的话称,促进我国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关键是建立一套长效的让房地产利润平均化的市场调节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未来要在调整我国住房发展内涵和住房发展定位的基础上,推动《住房法》的制定和出台,推进“让老百姓买得起”的住房政策的法制化。
尤其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楼市定下了“平稳健康”发展的主基调,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下,《住房法》出台显得尤为必要。因为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在解决住房问题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通过法律稳固和规范涉及住房相关制度,调节和处理好住房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
“出台《住房法》的重点,就是要使每个家庭都有房子住,给老百姓住房提供保障。重点是给农民工等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这个问题在过去是没有过的。”顾云昌说。
不过,《住房法》因为涉及到法律制定,只有进入了人大立法才有机会推出,因此,对于《住房法》制定以及推出的时间表,从目前来看,或许还遥遥无期。
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过程
2010年
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达沃斯论坛上表示,“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此后,国家发改委受命牵头研究相关制度,住建部、国土部、财政部等部门随后也加入。
2013年
“长效机制”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具体表述为“抓紧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2014年3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到,“调整完善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
2016年12月9日
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2017年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2015年4月30日
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要完善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6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于房地产市场做出了明确表态,其中包括“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
2017年4月25日
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