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加强党内监督主要监督谁?怎么监督?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备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关注。在之后中宣部举办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针对《条例》做了详细的介绍。
△10月28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介绍相关情况。
吴玉良指出,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
新形势下如何持续打响反腐攻坚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通过对推进反腐制度化进程有什么意义?
升级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何新意?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升级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体现了哪些新意?
首先,其立意更为明确,在于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在一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执政党一定要有自我监督自我革新的意志和能力。
第二,条例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专门设了对中央组织进行监督的条款,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突破。以前很多党内规章制度,如果细心阅读,人们会发现,它的适用对象都是中央以下的。这次的突破,表明了中央下的决心。
第三,条例针对性明确。条例明确指出要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不仅明确而且实在,因为这些问题大家都感觉得到,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