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对抚顺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栾庆伟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栾庆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钱色交易。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栾庆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栾庆伟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栾庆伟,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任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年9月16日,栾庆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1983年08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1986年08月—1996年05月,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讲师、副教授;
1996年05月—2002年01月,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其间1996年9月—2000年9月在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2年01月—2003年02月,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03年02月—2007年05月,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2007年05月—2013年02月,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市级);
2013年02月—2013年07月,抚顺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1]
2013年07月—,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