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四川眉山市洪雅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在作案现场留字条称“(盗窃)实属生活所迫”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抓获归案。
男子盗窃后留字条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八九月间,洪雅县城区多家超市发生商品被盗案件。9月19日,洪川派出所再次接到报案,民警在现场发现嫌疑人留下的写有“实属生活所迫,如若生病我未死亡,必当投案自首”的字条。10月9日,洪川派出所、巡警大队、网监大队根据前期线索摸排,成功破获系列商铺盗窃案并抓获一名嫌疑人。
经审讯,33岁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对在洪雅县中心城区多家超市、商铺盗窃香烟、现金等贵重物品总价值三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郭某称,留字条是想欺骗被偷者,利用被偷者的同情心,让他们不忍心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