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女友后埋尸
一名1987年出生的年轻男子,同时与两名女友交往。去年春天,男子残忍杀害了一名女友,将其尸体掩埋。另一名女友也涉嫌帮助毁灭证据,昨日一同在合肥市中院受审。
张某某今年30岁,六安人,比其大7岁的霍某某是他的一名女友,辽宁人。张某某还有一个女友小美(化名),3人是同时交往的男女朋友关系。2016年4月13日凌晨3时许,张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带着霍某某和小美至庐江县同大镇环湖大道北灵段一观景台处。张某某让霍某某下车走远,他和小美坐在轿车后排,二人在车内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张某某采用掐脖子等方式致小美当场身亡。
霍某某伙同张某某将小美的尸体埋在巢湖市龟山公园附近某村的一废弃石料场。后来因为害怕小美的尸体被他人发现,4月15日凌晨,二人又将小美的尸体挖出后运送至庐江县白山镇的一垃圾场进行掩埋。
对于指控,霍某某表示有异议。霍某某称,整个过程中她并没有帮忙,只是下车在车子旁边站着,因此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因案情复杂,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