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吸毒自己获刑
2017年6月的一天,姚某某与女友杨某某吵架后,萌生了报复女友的想法。于是,姚某某来到公安机关向民警举报,称杨某某多次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在民警传唤杨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确认杨某某吸食毒品的情况后,杨某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姚某某终于如愿将女友送进了拘留所,可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姚某某准备得意地离开派出所时,公安民警一把将姚某某“拿下”。“你因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了,请配合调查。”听完民警的话,姚某某还没缓过神来,就被戴上了冰冷的手铐。
原来,2017年3月至5月期间,姚某某三次在明知的情况下,容留杨某某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为杨某某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9月19日记者了解到,等待姚某某的是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