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质疑嫣然账目 李亚鹏避重就轻周筱赟称其纯属是法盲
交锋1
为何不公开更多信息?
李亚鹏回应:第一,从法理上来讲,我们没有公布更多的义务。现在我们公布的程度是符合国家要求的。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非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至于向社会公布则采取“适当方式”即可,所以嫣然医院并没有更多的信息公开义务。关于嫣然基金,它是专项基金,不是独立法人,中国对非独立法人的专项基金的管理并没有相关法规,但是嫣然基金仍然在红基会的要求下公布了年度审计报告。
第二,我们有公布更多信息的意愿,但是这种环境下公布,只是给周筱赟更多的误导公众的素材。我们并不排除公开更多信息的可能性,但是我也呼吁,当我公布的时候给我一个绿色的环境。
周筱赟反驳:就这种说法,李亚鹏纯属是法盲!请大家一定注意这么一个问题:李亚鹏的嫣然天使基金是红十字基金会下设的公募项目,不仅有明星捐款,还有大量普通公众的善款。嫣然早就开通了网络和短信捐款平台。“公开透明是公益的底线,这有什么好讨论的?只要接受捐赠,就必须财务公开,这是常识。”
李亚鹏回答《财经》记者的多种说法,可以说,李亚鹏纯属一个法盲。据《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第15条:慈善组织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捐赠财产的来源、种类、价值等接受捐赠信息;捐赠财产用途、使用效果等捐赠财产使用信息”,白纸黑字写在那里。善款为何成了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