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昏暗,音乐震耳欲聋,男男女女扭动着身躯。夹带着酒精与烟草混合气味的闷热空气,在警员推门的一瞬间弥散而出,一个个可以让警员叫“阿姨”的中年女士依旧只顾着酒与毒品。
这是温州警方查处的1起聚众吸毒案,被现场抓获的4男16女,年龄最小的38岁,最大的54岁,平均年龄约50岁。16名女性中,除了1人为涉案KTV包厢的服务人员,其余全部是当地家庭妇女,且基本已经做了外婆、奶奶。
3月30日下午,温州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大妈聚众吸毒案”,3名涉毒大妈被诉容留他人吸毒,法院当庭判决主犯戴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分别判决2名从犯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方指控,1月7日晚,戴某等人以“开运动会”为名,预订温州某酒店会所包厢,并备好吸食的毒品,先后联络16名人前往上述地点吸毒。23时30分,正现场吸毒的20人(其余17人已被行政处罚)被查获。警方在包厢内缴获用塑料袋包装的“K粉”2包。经鉴定,2包毒品重7.95克,检出氯胺酮成分。经检测,20人尿检全部为阳性,部分为氯胺酮阳性,部分为甲基苯丙胺阳性。
在警方查处阶段,涉案人供述,她们吸毒主要是因为生活寂寞,寻求刺激。据供述,她们基本是家庭妇女,少数人做过生意,但这些年生意不好做,已经歇业吃老本。很多人平日除了带孙子孙女,通常睡到近中午才起来,午饭后约人打牌、洗头,晚上喝酒、唱卡拉OK,半夜回家后还要看电视到凌晨。
2014年的1次生日聚会,使她们的生活轨迹改变。席间,有人掏出毒品请大家品尝。很快,吸毒成了这个群体聚会时的保留节目,尤其是有人过生日,必以“庆生”的名义准备毒品。为防止家人知道,她们约定暗号,将聚众吸毒叫“开运动会”;吸毒场所不固定,由召集者选定。
法院审理认为,戴某等3名被告人结伙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毒品,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处罚;另2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依法从轻处罚。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上述案件与中老年人缺乏相应的精神文化活动有关,“年纪大了,除了带孩子,很多人不知道该干什么。为了寻求慰藉,在错误的引导下,容易走向歧途。”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应鼓励老年人成立相应的文化活动组织,让老人自娱自乐、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