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夏静去涉外经济学院上学。张富华每周都去看她,周末则继续去欢天喜地酒店开房。张送给夏一台相机、一台手机,还有记不清次数的零花钱。
这是两人的“蜜月”期。夏静说,开学那段,张富华亲自开车帮她买被子等生活用品,着实令她感动。她估计,截至那时,张花在和她交往上的费用4万-5万元,包括他送的钱物和两人开房、吃饭费用等。
三份协议
然而好景不长。有一次,张富华请夏静同寝室的同学出来吃饭,打听到一些夏静背叛他的情况。夏静对此的辩解是,室友嫉妒她有张给生活费,勾心斗角,且张说过允许她谈恋爱。
两人关系出现了裂缝。张富华抱怨夏静不接他电话,夏静则说张富华恐吓她,凌晨两三点打电话骚扰她。但是两人仍保持恋情。
2011年11月27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
“我夏静自愿与张富华先生正式交往,以后将与张富华不离不弃,永不分离……以后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昼夜不归随他处置,不得有任何怨言……我愿为他生一个孩子。”张富华的义务则是:“不允许当着我的面和别的女人搂搂抱抱,无论去哪里都要向我汇报,他以后将承担我所有的生活费用……”
夏静说,她并不想签这样的协议,但想到张能把她哥哥捞出来,就签了。
这份协议仍没有使双方打消疑虑。2012年2月13日,两人又签一份协议,内容和上次一样,只是最后补充了一句,“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罚款六万元,本协议带有法律效用,双方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