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惊觉婚前戴绿帽 只因孩子的一句话...
据台湾媒体报道,卓姓男子和杨姓前妻育有一女,离婚后女儿由杨女抚养,4年后卓探视女儿,女儿说“妈妈已经结婚,我弟弟4岁了。”卓推算时间,惊觉妻子在离婚前已怀有身孕,提出通奸罪告诉。新北地院将杨女判刑3月,今天再判决她要赔偿卓15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慰抚金。
据报道,判决指出,卓姓男子和36岁杨姓女子在2006年6月间结婚,育有一名女儿,后来两人感情失和,杨女带着女儿回娘家,同年底提出离婚,但卓并未答应;2010年1月,杨女和伍姓男子发生性关系怀孕,同年4月,跟卓达成离婚协议。
2014年8月间,卓首度探视4年不见的女儿,女儿说“妈妈已经结婚,我有4岁的弟弟跟2岁的妹妹”,卓推算发现妻子在离婚前就外遇怀孕,对两人提出通奸告诉;不过,检察官认为伍当时不知杨女仍有婚姻,将他处分不起诉,仅起诉杨女。
民事部分卓要求杨女赔偿订婚及结婚所花费大聘、小聘、珠宝等花费,连同他自己及父母名誉受损,一并求偿150万元;法官认为两人认识7年,婚姻维持近4年,杨女并没有骗婚造成卓的损失,驳回要求退还结婚花费等请求。
法官考虑,杨女指出卓过去会丢东西、大声咆哮、骂三字经,让她压力很大无法入睡,担心孩子也跟着受伤,从2009年就开始谈离婚,搬回娘家居住;卓也承认双方很早就感情不好,认定双方婚姻早有裂痕,杨女通奸让卓所受伤害,与一般婚姻和谐夫妻状态不同,判决杨女赔偿卓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