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坛周报的消息,在昨天的足代会上,中国足协执委于洪臣向外界通报了治理、规范联赛的18条。不过这18条的具体内容并没有下发到各俱乐部。不久之后,中国足协将正式出台这套“组合拳”。
由18条规定构成的这套“组合拳”,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职业俱乐部准入规定中的修订部分。按照中国足协的设想,这些规定不是为了遏制职业联赛的发展,相反,是为了在规范职业联赛秩序的基础上,使得职业联赛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下面是18条的内容,因为于洪臣宣读的速度较快,如有出入,最终以中国足协对外公布的18条为准。
1、2017年开始的外援新政:中超俱乐部依然可以注册、报名5名外援,都可以进入18人名单,但是上场最多3人次;中甲俱乐部依然注册、报名和上场3名外援。
2、2017年开始的U23新政:中超和中甲俱乐部18人报名名单中至少有2名U23以下球员,其中至少有1人首发出场。
3、设立工资和奖金上限。
4、设立转会费上限,超出的部分将收税或者提取相应比例的足球发展基金。比如,假设外援的转会费不能超过3000万欧元,像6000万欧元的奥斯卡,超出的3000万欧元就要收税或者按照比例提取基金。
5、设立财政公平制度。假设一家俱乐部一年的营业收入为1亿元,每年的投资最多不能超过这个收入的几倍,到底是2倍、3倍还是其他,需要中国足协拿出合理的方案。
6、职业俱乐部对于青少年梯队的投入不能少于15%,这个15%究竟是俱乐部年收入的15%,还是年投入的15%,要看最终出台的结果。
7、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中超俱乐部必须拥有U19、U17、U15三级梯队;中甲必须拥有U17、U15两级梯队;中乙必须拥有U15梯队。
上述梯队,必须是各俱乐部在中国足协注册的梯队,不能再像以往那样用别人的队伍挂靠在俱乐部。
8、坚决打击阴阳合同。
9、坚决取缔签字费。
10、足协统一各俱乐部的账号,实施监督和监管。
11、各俱乐部要有符合标准的体育场。
12、各俱乐部要有符合标准的训练基地。
13、俱乐部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14、执教各级队伍的教练员,必须具备中国足协规定的教练员资格。
15、职业俱乐部要有自己的青少年发展计划。
16、引入破产机制,对于那些严重资不抵债的俱乐部,清除出职业联赛。
17、落实转会过程中的联合补偿机制,鼓励和提高培养青少年的积极性。
18、俱乐部准入必须具备医疗保障体系、草根足球计划、教育计划、社会责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