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性侵事件再次发生,在东莞一9岁幼女遭男子强暴,女孩独自在家,却遭病态男子强奸,见女孩独自一人在家,男子竟色心大起将女孩强奸蹂躏,竟连9岁的女孩都不放过,真是禽兽至极。恶人有恶报,最终涉事男子被抓获。
9岁幼女遭男子强暴
年仅9岁的小女孩莎莎(化名)被强奸致会阴裂伤出血。该案曾被多家媒体广泛报道,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日前,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曾某。经查,34岁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此前便对年幼女孩有性幻想。
2012年12月15日下午,曾某路过东坑镇某出租屋门前时,发现被害人莎莎正在屋内看电视,于是从虚掩的院子大门进入出租屋,假装寻人以试探莎莎的父母是否在家。当得知莎莎独自一人在家后,曾某即突然闯入对莎莎实施了强奸。事后曾某迅速逃离现场。2012年12月25日,曾某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被抓获归案。
9岁幼女遭男子强暴
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有关证据,犯罪嫌疑人曾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近年来,关于未成年女性受性侵害犯罪案件的报道频现报端。该类犯罪侵害对象和侵害方式具有特定性,犯罪分子通常选择未成年女性独处时机,采取诱骗加威胁的方式实施犯罪,严重影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有伤道德风化,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引起广大市民尤其是家长们的充分重视。
因此,检察官提醒:一要加强性防范教育。未成年女性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校等要高度重视加强防范教育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实施全方位的性防护教育,培养未成年女性的性防护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的能力。二要加强监护力度。一方面,加强对未成年女性的监护,尤其是要避免其与不了解、不熟识的男子独处。
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提供足够的安全保护。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能轻易进入被害人住处实施强奸,主要是找准了被害人独自一人在家、没有成人看管,而且房门虚掩这一点。三要关注心理健康。如今人们普遍不重视心理健康问题,即使发现了心理歪曲却没有正视问题进行及时的治疗。犯罪嫌疑人的性心理存在一定偏差,但其却任之发展,以致作出了奸淫幼女的犯罪行为。
四要合力改善治安环境。本案中,案发地是旧围里村的出租屋,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外来流动人口较多,治安环境较差,治安环境存在安全死角,极易发生一些刑事案件。因而,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巡查力度,进一步改善出租屋的周边治安环境。五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社工组织、志愿者的智慧和力量,针对居住在工业区、出租屋、城中村等居住人员结构复杂,且无力看管孩子的家庭开展社会援助,强化群体活动,突出心理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