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反击爆料王宝强出轨证据 公开与女子暧昧微信截图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认为,王宝强的声明中未使用侮辱性的词语,也未公布捉奸照片或出轨细节。如果陈述是事实,则肯定不构成名誉侵权。对公布出轨之事涉及的隐私权,他认为,外人披露构成侵权,王宝强自揭家底,同样也能构成侵权。“虽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有一定的让渡,但其妻马蓉并非名人,她的个人生活信息与公众无关。而法律并没有规定,家人可以披露家庭成员的隐私,披露家庭成员隐私也能构成侵权。”张律师认为,该判例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曾在李阳离婚官司中担任李阳前妻代理律师的戚连峰律师则表示,如果微博内容属实,王宝强作为公众人物和当事人,其有权在起诉之前向公众披露其婚姻状况,其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对于马蓉来说,确实给她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其名誉造成伤害。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戚律师认为尚存争议。
是否主观故意不好确定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和何永萍指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如王宝强只是陈述客观事实,很难说是违法。主观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如果不是主观故意,其主观心态应如何认定也是难题”。该声明的出现导致网友大量跟帖,对马蓉女士进行辱骂,对其生活造成一定困扰,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但后果严重性及程度,也没有法定和统一的衡量尺度。“王宝强离婚声明是否构成侵权尚不能得出具体结论,还需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决”。
危害性大或侵权
北京律师张新年则认为,据现有报道,单就出轨行为而言,马蓉不够成犯罪和行政违法,甚至在民事上连《婚姻法》中的过错方都算不上,尚需法院进一步认定。而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的行为,不仅不能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还有可能对马蓉构成侵权。他称,维权需要遵循法定的路径,即便王宝强获得了马蓉的出轨事实,也不得随意扩散。
此外,即便公众可以给马蓉千万种道德上的负面评价,也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针对网民对马蓉铺天盖地的谩骂之语,张新年认为已演变为愈演愈烈的网络暴力,部分网民的言行已构成民事侵权,还有可能行政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律师看法
王宝强在拥有两千万粉丝的微博中公布妻子出轨,如果没有充分证据支持,毋庸置疑构成名誉侵害。而如果属实,是否侵犯名誉权和个人隐私尚存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