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死后把房子赠送给情人
老公和我感情时好时坏,感情好的时候什么都依着我,感情差的时候,他就和那帮朋友喝酒打牌,彻夜不归,输钱回来后就家暴。这样的日子我们整整过了七年,眼看着孩子要上学了。这时候,我小姨来电话,要我去她那里我。
小姨没有子女,家庭条件比较好,她把我当成自己的女儿待。于是,我带着孩子离开他,带着孩子独自去了外地我的小姨家,一直在小姨那里生活,孩子也在那里上学长大。我们只是偶尔回到原来的家。
离开家后,老公没多久就从单位下岗了。没有了稳定工作的他,也外出打工,今天在这个城市,过几天又去另一个城市。生活很不稳定。我要求他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他不同意寄人篱下,因此,还是到处奔波。期间,孩子上学和生活需要钱,我向他追要,但是他说他挣得很少,没给一分钱,很多年都是如此。
后来,他干脆失去了联系,于是,有近好些年时间我们基本上就没什么来往。而对他这样一个没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来说,我什么也不指望他了。这期间,我还独自送走了小姨。
一转眼十年就过去了,去年,他因为身体原因大病一场,我们给他送到上海治疗,可是最终没能救回他的命。虽然以前我们的感情已经不再,但是,毕竟还是夫妻一场,看在孩子的份上,我不仅承担了他的全部医疗费用,而且也给他送终善后,尽了一个妻子应尽的责任。
可是,这个男人走后仍然给我制造麻烦。前些天,接到他原单位的通知,说是我们原来所居住的房子要拆迁,因为是单位公房,让我们回去办理使用人的有关手续,便于拆迁安置。我独自一人从外地赶回到我们原先住的房子,发现原来的那栋楼基本上住的都不是原来的邻居了。但是我们家居住的房子我清晰的很。
三间房子不在同一层楼上,那两间房子,老公死前我们出租给别人了,我很快就找到租房人,并且让他搬走。可是另一间房子却被别人占了。再问情况说是这房子已属别人所有,跑到单位问,也没有问到名堂,只是说,这房子已经有人来办了手续,是个年轻女的,说房子是她老公的。还有她老公赠送的纸条。
单位开始不愿意出示那个证据,说是和我没关系。在我再三的强求下,终于给我看了,我不看还好,一看当场就傻了,原来还真的是老公生前留下的纸条,他真的有情人,还把一间房子留给了她。我不甘心自家的房子就这么到了别人手上,于是再去单位,单位说这是我们自家的私事。我们住了几十年的房子怎么说没就没了呢,下一步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