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为何搞兄终弟及:避免新王年纪小

 

  战争的胜利有助于商王权的稳定,而“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能有效地避免新王继位时年纪过小、无法主导战争,故林沄先生认为,商代之所以以“兄终弟及”为主,应当与此有关。

 

  除了军事权外,商王的祭祀权也是他维系王权的重要手段。商王拥有解释卜筮之权,是神权──或者说、天在地上的代行者。祖先与天的权力在某些时候是一致的,因为祖先的权力也由天赐予,而祖先跟天的关系比起现任的商王跟天之间要更加靠近,因此祭祀祖先也是建立权威的一个重要环节。与商代不同的是,商人并非只祭祀商族的祖先,甲骨中的占辞表明了,商人还祭祀伊尹,林沄先生指出,这是为了扩大祭祀的拢络范围。

 

  祭祀权会与经济权相结合,透过举行大量的祭祀,商王名正言顺地要求各族向他纳贡。商王甚至可以以助祭之名设立籍田,物资与人力在这之中流动起来,从而使商王累积了巨大的财富。

 

  商代王权在“祀”与“戎”之间建立了优越的地位与正当性,但政府的部门不可能只有祭祀与战争两种职能。从甲骨文看来,商代已有一定规模的政府组织,官员包含神职人员,如“卜”、“巫”;文书官,如“作册”与“史”;司法人员,如“士”;财政官员,如“多任务”、“多贾”、“牧”;武职官员,如“多箙”、“亚”;基层管理人员,“族尹”、“里君”;王的私人生活管理人员,如“宰”、“寝”、“多犬”。

 

  林先生总结三天的演讲内容,他言道:“一般认为,商王的权力有三个来源:神权、军权和族权,我觉得从夏商周三代到了商朝,军权的重要性实际上已经超过了神权,商王是透过军事活动取得的王位,而以不断战争巩固其王权的;而神权和族权相比,神权又是高于族权的。因为商王作为最高贵的贵族,从他的祖先开始,都是受命于天的,所以商纣到最后的精神支柱是‘不有天命乎’、所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是早期国家实际的经验总结。”林先生观察商代的国家与社会,最主要就是从军事与祭祀两个观点切入,从而形成了“方国联盟”的理论基础。

 

  林沄先生的研究方法、视角与研究成果引起与会者广泛的讨论。张谷铭先生(史语所副研究员)便多次以西洋史的研究视角提问,试图引起两个领域的对话。例如,他与林先生讨论中古欧洲的封建制度是否比阿兹特克文明更适合与商代的方国联盟对照。李永迪先生(史语所副研究员)则表示,现今的中国史研究者很难跳出“纳贡―王”与“封建诸侯”的政治系统去观看商周文化,但西方考古学更习惯使用商品贸易与市场的概念分析早期国家;西方汉学家更倾向于认为,以甲骨文研究商代无法免除“商人本位主义”的问题。林先生同意只用甲骨文进行研究,必然有其片面性。他进而指出殷墟的发掘并不够完整,往往集中于墓葬,期待将来更多材料出土后,研究商代的学者能从新的视角进行分析。

 

  傅斯年讲座“商史三题”在12月22日完美落幕,林沄先生讲述的题材广泛、内容丰富,从军事、政治、祭祀、家庭组织、到职官,为听众勾勒了一幅辽阔的商王朝图像。其研究方法强调“从出土材料”出发,重视先秦的典籍与文献,但并不轻信战国秦汉美化过后的早期王朝体制。林先生浸淫商代考古与历史研究几十年,引领了无数学者研究的脚步。林先生表示,这是一次美好而荣幸的体验,对于与会者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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