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社会流动性到底有多大

  梁庚尧,当代著名历史学家,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精于中国社会史和宋史研究。本文选自《宋代科举社会》(东方出版中心,2017年1月)第九讲"社会流动及其局限"。

  旧门第消失与新士人兴起

  科举制度配合上印刷术的推广应用与教育机会的普遍增加,促成了唐、宋之间社会形态的转变。这一个转变表现在宋代社会上,便是统治阶层社会纵向流动的加速。以往政权由少数世家大族长期垄断的情形不再存在,科举出身的士人取而代之成为政治的核心,而他们往往是骤盛忽衰,不容易再形成以往门第那种可以延续好几百年的政治力量。和科举制度影响及社会纵向流动这一个课题同样重要而且相互关联的,还有科举制度对家族组织的影响。构成中古门第的世家大族,外则借地望、谱系来维系,内则凭礼法、经学而传家,并且以九品中正制度来延续其政治地位;宋代新兴士人的家族组织,则与科举制度的影响不能脱离关系。关于这一点,已有学者以专文提出深具启发性的看法;本书虽然也触及科举制度对家族组织影响的某些方面,如第七讲所论及的义学,但是未能专就这一个问题作整体性的讨论。

  早在民国二十九年(1940),钱穆在《国史大纲》第四十一章《社会自由讲学之再兴起》中,已经指出唐代中叶以后,中国有两项很大的变迁,一项是南北经济文化的转移,另一项是社会上贵族门第的逐渐衰落。并且进一步认为门第衰落之后,社会上的新形象主要有三点:一是学术文化传播更广泛,二是政治权解放更普遍,三是社会阶级更消融。而在政治权解放更普遍这一点中,他讲"以前参预政治活动的,大体上为几个门第氏族所传袭,现在渐渐转换得更快,超迁得更速,真真的白衣公卿,成为常事"。1950年,钱穆在《中国社会演变》一文中,将唐代以后具有上述特色的社会,命名为"科举的社会",并且说:"这一种社会,从唐代已开始,到宋代始定型。这一种社会的中心力量完全寄托在科举制度上。"这篇文章,后来收入钱穆的一本小书《国史新论》中。

  在钱穆写《中国社会演变》一文的三年前,学术界开始以统计的方式来探讨宋代社会的上下阶层之间的纵向流动。这一个研究方向首先出现于美国,美国宋史研究的奠基人柯睿格(E. A. Kracke, Jr.)在1947年发表的"Family Vs. Merit in Chinese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under the Empire"一文中,运用南宋《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和《宝佑四年登科录》两份进士录取名单,统计这两榜进士中所谓"新血"的比例。然后在1950年,日本学者周藤吉之在《宋代官僚制と大土地所有》一书中,也用同样的资料,作了更加广泛的统计。钱穆的学生孙国栋在1959年,于香港发表《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一文,运用《新唐书》、《旧唐书》及《宋史》列传人物的家世资料,比较中唐以后和北宋时期人物出身背景的差异。1971年,台湾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研究生陈义彦,将他硕士论文的一部分写成《以布衣入仕情形分析北宋布衣阶层的社会流动》一文发表,统计《宋史》列传中北宋人物的出身背景。1977年,他的硕士论文《北宋统治阶层社会流动之研究》出版。他们的研究成果,大体上都印证了钱穆在《国史大纲》中的看法。

  在美国的中国史学界,同样是科举时代的社会流动研究,除了宋代之外,还有何炳棣对于明清时期的研究,他在1950年代运用这一个时期的进士登科名录、举人与贡生的名簿同年齿录及生员题名录,分析近四万名人物的三代祖先,也认为从明到清平民向上流动的机会虽然渐减,但是就整个明清时期来讲,仍然有相当程度的流动性。他的专书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 1368-1911(《明清社会史论》),出版于1962年。一直要到1980年代,这样的看法才受到美国学者郝若贝(Robert M. Hartwell)和他的学生韩明士(Robert P. Hymes)的挑战。

  上述有关唐宋社会流动的研究指出,尽管在盛唐时期,科举考试制度已经成为政府取士的重要途径,但是在中晚唐,门第势力在政治上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据孙国栋的统计,《旧唐书》所载从唐肃宗到唐代末年之间的人物,大约有将近十分之七出自名族和公卿子弟,出身于寒素者不及七分之一,如果以宰辅的家世作比较,两者的比例更加悬殊(80%∶7%);经过唐末五代的大乱,唐代的官宦大族受到很大的摧残,从此脱离了政治的核心,到北宋时期,政治上活跃的已是另外一群新兴的士人。《宋史》列传中的一千多位北宋人物,源出于唐代大族的只有十姓三十二人,这些人物的家世,在唐末五代或则已经式微,与寒贱无异,或则流移外地,失其故业。而宋代政治人物的家世背景,在构成上已和唐代大不相同。据陈义彦的统计,《宋史》列传中的北宋人物,出身于高官家庭的不过四分之一左右,而出身于布衣的则超过二分之一,而且随着时间的演进,时代愈晚,布衣出身的比例也愈高;以宰辅的出身来作统计,情况也大体相似。而布衣官员入仕的途径,在北宋初期以科举出身的约占三分之一,在北宋中期已超过四分之三,到北宋晚期更超过五分之四。科举制度所造成的影响,十分明显。柯睿格则指出,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和宝佑四年(1256)两榜登科录中的进士,祖宗三代都不曾仕宦的进士,也都要超过一半以上。

  上述的统计,说明到了宋代,世家大族已经无法再像唐代以前一样垄断仕途,仕宦之家再也不容易世代保持仕宦的身份,除非子孙能够世代不断地在科举考试中表现优异;而布衣入仕的途径则宽广了很多,他们只要能在科举考试中表现才能,就有机会进入仕途,甚至擢升高官。这也就是说,宋代统治阶层的流动性,要比唐代高了很多。

宋代的社会流动性到底有多大

  不过所谓社会流动的加速,是就和唐代比较而言,单就宋代本身来讲,社会流动仍然有其局限。第一,宋代入仕之途中仍然存在着恩荫的制度,高官子弟、亲属甚至门客可以恩荫入仕。第二,随着人口的增加与士人阶层的扩大,科举考试竞争愈来愈激烈,即使进士登第最多的一次将近一千人,就考生比例来看,机会也是相当小的,要想在考试中出众,必须花很长的时间作准备,不事营生。在这种情况下,富贵之家的子弟比较占优势。第三,上述有关统计,都是以父亲、祖父、曾祖等嫡系祖先的仕宦情形作依据,然而嫡系祖先未曾仕宦,未必没有其他血亲或姻亲仕宦,这些血亲或姻亲的经历如果能对一个人的前程发生影响,那么上述所谓布衣出身的意义便要大打折扣。这也就是郝若贝在"Demographic, Political,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s of China, 750-1550"一文中,韩明士在研究宋代江西抚州的专书Statesmen and Gentlemen: the Elite of Fu Chou, Chiang Hsi, 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中,提出有异于柯睿格、何炳棣说法的重要理由;韩明士甚至从家族背景与婚姻关系,去分析包括具官员、士人身份者及不具此等身份者在内的地方精英,认为宋代没有社会纵向流动可言。上面所提及的三项因素,后面还会再讨论。

  尽管有这些局限,科举考试在宋代确实提供了一个公开竞争的场地,宋代的社会也确实和唐代不同。当时人对社会特色的变化,有敏锐的感受。郑樵《通志·氏族略序》说: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

  取士不问家世,正是宋代科举考试制度所显现的特色,家世背景不能影响考官的评审。和这项特色同时存在的现象,是仕宦家族想要长期保持兴盛并不容易。袁采《袁氏世范》卷一《子弟贪缪勿使仕宦》:

  士大夫试历数乡曲,三十年前宦族,今能自存者,仅有几家。

  同书卷中《世事更变皆天理》:

  世事多更变,乃天理如此,今世人往往见目前稍稍乐盛,以为此生无足虑,不旋踵而破坏者多矣。

  盛衰无常,正是宋代纵向社会流动加速的写照。

  出身于布衣的官宦,主要来自于哪一类家庭?根据陈义彦运用《宋史》列传所作的统计,最多的是士人家庭。由于"业儒"已经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理想,所以确实有许多家庭世代以士人为业,他们可能有祖先在经营产业富裕之后,开始重视子孙的教育;也可能有祖先曾经入仕,而子孙在科场失利,却仍然力求进取;也有些出身贫寒的士人家庭,虽然生活艰苦却依旧要保持士人的身份。其中许多士人家庭,可能同时拥有一些田产,田租的收入是支持他们读书的经济来源。南宋初年,胡寅(1098-1156)曾说建宁府"读且耕者十家而五六"(胡寅《斐然集》卷二一《建州重修学记》)。不过除了士农兼业的家庭外,工商之家转而为士的情形也逐渐多见。北宋晚期,苏辙(1039-1112)就讲:"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苏辙《栾城集》卷二一《上皇帝书》)南宋晚期,欧阳守道更说:"古之士由农出,农之气习淳良,后之士杂出于工商异类矣,又降而下有出于吏胥游末矣。"(《巽斋文集》卷五《回包宏斋书》)北宋末年的宰相李邦彦(?-1130),父亲便是银工;南宋宁宗时的宰相京镗(1138-1200),则出身于经营盐铺的家庭。这一类的例子也许不多见,却也正是"取士不问家世"的最好说明。

宋代的社会流动性到底有多大

  荫补、财富与亲缘的影响

  (一)荫补

  荫补也称为恩荫或奏荐,凡是宗亲国戚,文武官员的子孙、亲属甚至门客,都有机会获授官职。这一项制度在汉、唐都有,宋代也继续沿用。恩荫授官的时机,比较常见的有在皇帝生日的时候,称为圣节荫补;有在三年一次的郊祀或明堂大礼的时候,称为大礼荫补或郊祀荫补,这是最主要的一种;有在中高级文武官员致仕的时候,称为致仕荫补;后妃、宗室、中高级文武官员去世之前,也可以遗表向朝廷奏荐,称为遗表荫补;下级官员也享有这项权利,中下级官员如果因为作战、捕盗而死亡,同样可以奏荐,称为死事荫补。荫补的对象包括兄弟、子孙、异姓亲属,高官甚至可以荫补门客、医人。每人荫补的人数也没有一定,多的可以到一二十人,譬如宋真宗时代的宰相王旦死后,"录其子、弟、侄、外孙、门人、故吏,授官者十数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天禧元年九月己酉")。宋初名将曹彬死后,亲族、门客、亲校有二十余人获得授官。

  荫补得官由于家世背景,和经由科举考试凭借能力竞争得官有所不同。宋代官员中,以荫补得官的人数占了相当的比例,当时人也不断批评荫补的冗滥。宋仁宗庆历年间,范仲淹在他上呈给皇帝的改革建议中,"抑侥幸"一项就说:

  自真宗皇帝以太平之乐,与臣下共庆,恩意渐广,大两省至知杂御史以上,每遇南郊,并圣节,各奏子充京官,少卿监奏一子充试衔,其正郎带职员外郎,并诸路提点刑狱以上差遣者,每遇南郊,奏一子充斋郎。其大两省等官,既得奏子充京官,明异于庶僚,大示区别,复更每岁奏荐,积成冗官。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滥进之极也。(《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上《答手诏条陈十事》)

  从庆历年间以后,政府虽然不断对荫补制度有种种的限制,使荫补得官不再像以前那样容易,但是这一项制度的影响仍大。北宋皇佑二年(1050),当时人说每三年以荫及其他横恩而得官者不下千余人;南宋隆兴元年(1163),当时人也说三年一郊,以父兄而任官者达数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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