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限娱令”:对地方剧种扑杀禁绝
原标题为:清代对一个地方剧种的扑杀禁绝
吴钩先生在11月13日南都历史评论发表《清代的“限娱令”:禁毁“不健康”戏曲》,谈清代的禁戏和限戏,我在此附议几句。
清代的禁戏,比吴钩先生所说要严厉。
吴钩所说禁戏限戏,主要谈的是京昆一类。对于其他剧种比方说山陕梆子,朝廷下手要狠得多。
清初至乾隆年间,戏曲在京华实可说百家争鸣,各显其能。尤其是山陕梆子的崛起,更为突出。艺伶魏长生,艺压群芳,得享盛名。《燕兰谱》说:“京班多高腔,自魏三变梆子腔,改为靡靡之音矣。”《啸亭杂录》记载:“长生因变之为秦腔,辞虽鄙猥,然其繁音促节,呜呜动人,兼之演诸摇亵之状,皆人所罕见者,故名动京师。”又一处再说:“近日有秦腔,弋黄腔,乱弹诸曲名,其词淫亵猥鄙,皆街谈巷议之语,易入市人之耳;有其音靡靡可听,有时可以节忧,故趋附日众。”从中可以看出,相比京昆,梆子戏的鲜明特点就是入俗。第一它言情,不避桑间濮上,男欢女爱,带有下层民众对封建礼教的天然背叛。其二它通俗,白话口语皆可入戏,明白晓畅。其三它讲究娱乐性,剧场效果好。所有这些刚健质朴清新的特点,恰恰是以前的雅部戏曲缺少的。鲁迅先生原本都说过,民间戏曲是“俗的,甚至于猥下,肮脏,但是泼辣,有生气。”这简直是对魏长生演出的绝妙注解。这号演员一出场,时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引起轰动,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山陕梆子起自民间,和钦定的官阁艺术比,原本就“地位低下”,这时在京城又如此搅动视听,这当然会引起朝堂的不安。魏长生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进京,在皇朝的眼皮子面前手舞足蹈了五六年,对于这等有悖封建礼教,有违士大夫雅驯文化的俗物,干扰世道人心,当然属于异端邪说。如此震动朝野,不可轻视。于是在乾隆五十年(1785年)议准,对山陕梆子严加禁止:
“嗣后城外戏班,除昆弋两腔仍听其演唱外,其秦腔戏班,着步军统领五城出示禁止。现在本班戏子,概令改归昆弋两腔。如不愿者,听其另谋生理。倘于怙恶不遵者,交该衙门查拿惩治,递解回籍。”
嘉庆三年(1798年)、嘉庆四年(1799年),又两次重申了上述禁令:
“嗣后除昆弋两腔仍照旧准其演唱,其外乱弹,梆子,弦索,秦腔等戏,概不准再行唱演。”
“所有京城地方,着交和珅严加饬禁,并着传谕江苏安徽巡抚,苏州织造,两淮盐政,一体严行查禁。”
对一个地方戏剧种如此大动干戈,历史上恐怕绝无仅有。一个山陕梆子,直闹得清政府坐立不安,如临大敌,不惜通令全国,扑杀禁绝。
乾嘉两朝,文字狱之酷烈,世人尽知。文字稍有越轨,就要烧书杀人。舞台上你不循规蹈矩,中庸守礼,当然不能容忍。此外,这里分明也有保护朝堂艺术,救护昆弋两腔的意思。郑卫之声,足以乱雅乐。钦命的高雅艺术受到了起自民间的通俗艺术的挑战,士大夫们当然不会坐视不管,甚至不惜动用王朝权力来干预。这也算是清代的“振兴昆弋”之举吧。
清代戏曲艺术也有主流非主流,官家和民间之分。民间艺术一旦威胁到官方钦定艺术的地位,王朝会动用政权力量,保护一方,打压另一方的。民间力量的生长,在前朝就有一番苦难遭遇。
在这样的官方高压下,山陕梆子戏班陆续解体。一班艺人无奈进了京腔的班子,像魏长生这样的名声在外,格外引人注目,在京城不好呆了,他只好南下江浙另谋生路。
问题也有另外一面。
禁戏令颁布以后几年,朝野上下慢慢发现很难彻底执行。毕竟山陕梆子唱红京师,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魏长生当红的六年,许多京腔戏班都受过影响。其中一些著名的戏班,演出时常就是“两下锅”,昆腔梆子同台,民间已有“京秦不分”的说法。至于市井观众,更是迷恋。为适应需要,一些戏班就不顾禁令,明里暗里兼演梆子。或者移花接木,或者改头换面,很快就成了禁而不绝,气氛逐渐缓和。禁令还在,已经不废而弛了。
高压逐渐解除,梆子戏故态复萌,以后京城的戏曲演出,就成了昆曲、皮黄、梆子三足鼎立。
发展进步的诉求,往往起自民间。愚蠢的统治者,又往往选择打压。真正的民间心声决不可能禁杀。民间力量看似弱小,生命力极强。它活在人心,怎能禁除。这也是昆曲极尽保护,未能振兴,梆子戏屡遭打击,屡挫屡奋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