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揭秘:明清时寡妇都是怎样排解寂寞的?
此外,为极力克制性欲的渴求,有的寡妇还会以截发、断指、自杀等自残方式来设法排解心理与生理的苦痛。但是,也有的克制不了,从而采取自慰、通奸、改嫁等实现生理上的满足,例如《金瓶梅》中的潘金莲。这在文献中都有所记载,不一一列举。
总的来说,明清时寡妇的生活是清苦、寂寞和孤单的,揭示了传统社会对这一弱势群体身心健康的双重压迫。我们也可以从中管窥明清女性的社会生活状况。
古代社会的贞操观
在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操往往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所谓保守贞操,其意即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男子发生性交关系,或是只和法定关系人(惟一的一个丈夫)发生性交关系,否则就是“失贞”。
“失贞”包括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再嫁和被强奸等等。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女子,而不适用于男子。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性交关系,充其量只可谓是“失德”,却没有人指为“不贞”,贞操观念是古代社会中男子专为女子而设的一种律例。
由此看来,贞操观念的从无到有,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巨大进步,它对于破除群婚杂交的性关系,巩固一夫一妻制家庭,使后代能够健康、正常地繁衍,有着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同时,它又是单方面施加给女子的枷锁,贞操观念自形成之日起,就日益浓缩化、强烈化,逐渐成为女子的最高社会责任,同时成为对女子的一种十分残酷的精神压迫和肉体虐害,这又是需要批判与否定的。
这正如私有制的形成与随之而来的压迫和剥削同原始社会相比,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但是在现在和将来它还是要被批判、被消灭一样。
在一夫一妻制建立以后,特别是在封建制度之下,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男权制个体家庭终于定型化。由于这样的家庭具有单一性和封闭性,所以必然特别突出了男权家长在家庭中主宰一切的地位,女子进一步变成了男子的“禁脔”和附属品,不得让别人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