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之眼”下多名射击摊贩涉非法持枪 14人被抓

 
“天津之眼”下多名射击摊贩涉非法持枪 14人被抓
 

  赵春华摆气球射击摊用的三轮车。

  王艳玲称,除去成本,摆射击摊一个月能挣个两三千元。平时晚上八九点出摊,12点收摊,看到城管也会避着点,但摆了两个多月,并未出什么事情,“出事儿的话谁还敢摆呀。”

 

  天津《每日新报》报道称,河北区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称,对于天津重点景点“天津之眼”下面的流动摊贩,也一直没有疏于管理。由于地处海河边,考虑到游客以及商贩的安全问题,只能采取劝离的方式,执法人员轮流巡查,采取“占领式”的管理办法,遏制流动摊贩。每天延长巡查时间,也基本保证了天津之眼附近的秩序。

 

  2016年10月12日,“秩序”被打破,多名家属称,便衣民警从9个射击摊带走了13人。

 

  赵春华是13人中第一个被判决的,12月27日,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她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警方从她摊位的枪形物中鉴定出6支枪支。

 

  王艳玲称,母亲不服判决已委托律师提出上诉。

 

  半年前天津启动“治枪患”专项行动

 

  赵春华开始摆摊之前,天津展开了“治枪”行动。《法制日报》2016年6月报道,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收缴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规定凡利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严惩;凡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持有、私藏、走私上述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查处。

 

  中国警察网2016年7月25日的报道《天津“治枪患”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称,2016年5月天津公安机关开展“治枪患”专项行动以来,多措并举、深挖线索、精确打击,共破获涉枪案件2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名,收缴枪支和仿真枪261支。

 

  和赵春华一样,在天津同一处摆射击摊的王行权和张艳清,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摊位上的“枪”也在打击之列。

 

  57岁的王行权来自黑龙江,他的妻子称,夫妻俩来天津十多年了,租住在一栋老楼房里,房租三个月五百块,屋顶是纸箱吊起来的,“防止落灰。”

 
“天津之眼”下多名射击摊贩涉非法持枪 14人被抓
 

  赵春华租住的房屋。

  32岁张艳清也来自黑龙江,与他的父亲租住在王行权隔壁,不足10平方米的房子里放着两张单人床。

 

  张艳清的父亲说,张艳清来天津大概四年了,之前在水产市场帮人卖鱼,因为家里穷,至今尚未结婚,家里就爷俩。2015年,他到天津投奔儿子,后来不慎跌入沟里,腿折了,不能从事劳动。张艳清2016年3月开始摆射击摊,“儿子说,卖鱼水凉,摆(射击)摊白天能自由一些,也能挣得多一点,一天一两百块钱吧”。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