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入职两个月辞职遭拒 讨薪无果冲动断指自残

小伙讨薪无果自残
小伙讨薪无果自残

  想辞职老板不答应,小伙气急之下“断指”自残。老板到底有没有责任、有多大责任?昨天,记者从武昌区积玉桥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此案近日调解完毕,小伙已回到老家休养。

  一 个月前,和平大道一家餐馆的老板周某突然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员工李涛(化名)剁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李涛是他店内一名服务员,刚刚入职两个月,最近一直想辞职,但因“店里缺人”他没同意,并扣押了其身份证。该店属于路边普通小餐馆,员工包吃包住,没有签过合同,都是口头协议,老板一年付一次工资,如提前走人,可能工资拿不到。

  一天晚上,李涛喝了一点酒,跟周某为此事争执,李涛越说越气,竟然挥起后厨的菜刀就剁断了左手小拇指,顿时血流如注。尽管被迅速送往医院,也因伤势过重,一截断指没能接上。

  在积玉桥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慧林的多次调解下,周某个人付了3000多元医药费后,用李涛原本应得的3000多元工资继续支付,并补偿李涛1000多元用作回老家的路费。当李涛再次向周某要求赔偿用于后期治疗时,遭到周某拒绝。

  周某到底付有多大责任?湖北光谷律师事务所龚运明律师认为,“断指”的结果跟老板有一定关系,但并不是克扣工资不准辞职带来的必然结果,出于同情,应当支持一定的医药费,但是李涛作为一名完全行为能力人,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失去理智自残,应当负更大的责任,遇到讨薪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完全没必要用 这种极端的方式伤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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