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赵昆被撤职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被撤职 赵昆简历背景

  根据国资委纪委《关于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国资纪委[2015]44号)、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关于给予赵昆撤职处分的决定》([2015]国资监决字第7号),鉴于赵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违纪费用;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职处分,撤销其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

  在今年中央首轮巡视中,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宝钢集团展开巡视。巡视开始后不久,宝钢集团副总经理崔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今年6月,中央巡视组在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宝钢集团少数领导人员以“钢”谋私,聚敛钱财;部分领导人员亲属子女围绕宝钢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影响恶劣;少数领导人员不收敛、不收手,公款打高尔夫球、抽高档雪茄,在高档酒店、会所高消费,超标准宴请;多家下属公司用公款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变换手法公款消费等;部分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超标等。

  赵昆简历

  赵昆,男,1955年11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1年3月-2005年10月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10月-2006年1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1月-2006年8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6年8月-2012年12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至2010年4月);

  2012年12月任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后任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至2015年8月)。

  2015年8月,赵昆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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