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受贿20万
有媒体报道说,湖南省衡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亿龙家的保姆胡兴红,通过找李亿龙打招呼、批条子,帮人调动工作、找工作,从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万元,最近被长沙县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据报道,李亿龙家的保姆胡兴红受贿的20万元,不过是其找李亿龙批了两次条子的所得而已,每次批条所得都是10万元。
胡兴红所为,也不过是察言观色,“见李亿龙在家心情不错”,便趁机张嘴提出要求,李亿龙呢,一次是“看了看报告”,简单问了句话,便大笔一挥,“随即就批了字”,行贿方遂有一人进入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区分局工作;另一次,是“李亿龙翻看了一下资料,没有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李亿龙在材料上批了字”,于是,行贿方便有一人被聘用到南华大学工作。
胡兴红,1970年11月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一个中年妇女,虽是初中文化、靠基本上没有知识和技术含量的家务工作挣钱糊口,但却也对权力的价值有清楚的认识,在让权力体现出其真正价值方面可谓精明到位。在第一笔10万元的“买卖”中,胡兴红尚不知能否成事,但却知道先要抬高权力的价码——对求李亿龙批条调动的人说“调到市里来不好调,很难”,对方显然也深知权力之价,亮出了其为权力标示的价码:“你尽力去试,搞成功后我给你10万元到15万元都可以。”到了第二笔“买卖”,“老练”的保姆对声称“帮下忙,办好的话,老规矩不变”的权力价码已经了然于胸,让其“雇主”成全了这笔权力的买卖。
保姆对权力的算计尚且如此精明,其“雇主”当然也更胜一筹。上述报道称,胡兴红的劳务合同,是衡阳市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与其签订。这个合同虽然只签订半年,但从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案发,胡兴红为李亿龙提供家政、保洁服务近3年。对胡兴红起到权力启蒙教育的事实也许正是,她虽是为私人家庭提供家务劳动,但其在当地已算不菲的每月3000元工资,却是由衡阳市委办公室承担。
2016年4月,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这样一个“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市委书记,要说对其保姆求其批条所附带的权力溢价一无所知,那纯粹是低估了官至市委书记的李亿龙的水平了。一个市委书记,将权力施惠于其保姆,如果不是工资之外的额外交换的话,那么只能理解这是给其保姆施舍发放的工资之外的额外奖金。当然,也不无可能的是权力的任性已经到了对这些“小钱”忽略不计的程度。
已有形容权力价值的俗语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一个市委书记的保姆,动了两次嘴,挣了20万元钱的事实,将这个俗语诠释得再鲜活不过。已有的党纪政纪要求权力持有者要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秘书、管好身边人。从上述案件来看,“身边人”的概念应该涵括与官员有接近关系的每一个人。
当然,说到底,杜绝将公权力变为谋一己私的工具,还必须在制度上做文章,如果仅靠官员自己凭主观愿望去“管好”,那也不过是主观愿望而已。在此,如果连官员家的保姆都知道权力在私用时的价值,那么,约束和防范这个权力私用的制度设计远应高于一个保姆认知水平。
据报道,长沙县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胡兴红有期徒刑1年4个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如此,胡兴红3年工钱也搭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