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被罚10万元
拒不配合法官划拨“老赖”存款 南阳这家银行被罚10万元
“我们领导在开会,不便接听电话……”面对前来的执行法官,农行唐河县新春支行的工作人员拒不协助履行法定的协助义务,始终不愿配合执行法官划拨“老赖”的存款。昨天上午,省高院对外发布,方城县法院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协助划拨“老赖”存款义务的农行新春支行罚款10万元。
划拨“老赖”存款前,该银行一直称领导“在开会”
2014年2月,方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诈骗案,案件的主角叫赵军,他与同伙以看病消灾之名骗取他人钱财。因犯诈骗罪,赵军获刑4年半,并处罚金8万元。判决生效后,赵军主动交罚金3万元,下余罚金因没找到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直未得到执行。
今年9月2日,方城县法院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明,赵军在新春支行开设的账户内有存款7.7万元,遂作出执行裁定,裁定将赵军账户中的现金5.06万余元(含执行费650元)元予以划拨。
9月8日下午,方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姬重起、冯森等人持工作证件和协助执行相关手续来到新春支行营业大厅内,要求当班的工作人员齐兴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齐兴娜称主管领导正在开会,不能办理相关业务,要求执行法官次日再来。
眼看着下班时间马上到了,执行人员再次向该行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出示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并告知该行工作人员情况紧急,一旦账户的款被转移,国家的损失将无法挽回,请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主管领导协助办理业务。
但该行工作人员仍坚称领导正在开会,不便接听电话,坚持拒绝联系相关领导,并径行转身离开工作岗位,对正在讲理释法的执行法官不再理睬,导致执行法官无法对该款进行扣划。
拒不协助履行法定义务,农行新春支行被罚10万
鉴于新春支行拒不协助履行法律义务,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方城县法院遂于次日做出决定,以拒不协助法院执行为由对新春支行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于同日向该行送达了罚款决定书。
新春支行接到罚款决定书后,该行行长卢秀云立即向其上级行农行唐河支行进行了汇报。唐河支行十分重视,责令责任人齐兴娜停职接受处理,并要求新春支行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如何协助司法机关扣划存款进行培训。9月13日,唐河支行副行长李海林到方城县法院进行沟通,通报了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并对其下属行新春支行拒不协助法院扣划存款的行为表示歉意,表示将积极督促新春支行缴纳罚款。
目前,新春支行积极协助方城县法院划拨了赵军账户中的存款,并缴纳罚款3万元。方城县法院将继续督促该行尽快缴纳下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