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上传播的“石家庄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冲突”的视频,石家庄市警方昨天发布消息称,已对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的通报显示,8月26日下午,网上传播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裕华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与当事人发生冲突一事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主要领导连夜召开会议,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经查,2016年8月21日2时15分许,顾×权酒后驾驶冀F09T40小型客车对正在处理中的一起较大交通事故现场闯卡,闯卡后继续急速行驶并与苏×江驾驶的冀AH0G77号小客车(车载王×茂、邵×旺、苏×豪)在石家庄市南二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致其车辆损坏,苏×江、王×茂、邵×旺、苏×豪受轻微伤。发生事故后,顾×权弃车逃逸。
经裕华交警大队认定,顾×权负事故全部责任,苏×江等四人无责。经工作,顾×权已于8月23日被刑事拘留。
8月26日下午,该局裕华交警大队民警高云亮通知苏×江、王×茂、邵×旺、苏×豪到该大队事故中队领取事故认定书,在送达事故认定书过程中,民警高云亮对事故当事人其中两人用手机对其录像的行为产生反感,在交涉未果的情形下,高云亮起身用右手对录像的当事人进行挥打,将其中一人手机打落,并用不当言语与当事人发生口角。
事发当晚,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已对当事民警高云亮停止执行职务,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