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后强奸醉酒女同学 裸身坐房间再次惨遭轮奸

  女人喝醉酒后的下场,血淋淋的教训啊!此提醒女性朋友们,出去玩千万别喝太多。切记:“不喝来路不明的酒,不和陌生人喝酒。”

  近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吴某在同学聚会后强奸醉酒女同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被告人吴某,男,1996年2月出生,与被害人小玉(化名)是同学。2014年8月25日,吴某得知小玉刚从外地打工回来,便邀请小玉晚上一起到电白区某镇某音乐厅唱歌,并叫了另外一名男同学和其他三名男子。20时40分许,小玉应邀来到音乐厅包房。在包房内,小玉一边唱歌,一边和其他男子玩骰子、喝洋酒。直到23时许,小玉与吴某等六人喝了近2瓶洋酒,小玉不觉间已进入醉酒状态,无法正常行走。后吴某与另外一名男子带着小玉离开音乐厅,驾驶摩托车欲往某农场兜风,途中小玉下车呕吐,吴某扶着小玉呕吐完后,让另外一名男子离去,自己带着小玉来到附近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在房间内对小玉实施了性侵,并于次日凌晨1时许独自离开了宾馆。

  吴某离开后,小玉仍处于醉酒状态,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开着房门裸身坐在门口,被对面房间内的多名男性房客(另案处理)发现后,再次受到性侵。8月26日6时许,小玉酒醒后,在朋友的陪同下报了警。随后,吴某等一伙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件经电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认定吴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于今年4月24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吴某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喝醉的人,意识是不清醒的,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大今天大家到的,就是那喝醉了女人的后果,顺便提醒广大女性同胞少喝酒,更别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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